武汉医保新政策2023年最新消息调整了什么?
【1】医保缴费比例
职工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2%缴纳职工医保费,由所在单位从职工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。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,并按照8%缴纳职工医保费。
灵活就业人员按月以全省统一确定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的6%,自行缴纳职工医保费。
【2】医保待遇生效时间
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规定缴纳职工医保费和大额医保费,参保人员从缴费次月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;未按规定缴费的,参保人员从次月起停止享受医保待遇。
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,按规定连续缴费满六个月后,从第七个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。
【3】医保报销比例
起付线: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乡镇卫生院)、一级、二级、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、400元、600元、800元。
报销比例:一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乡镇卫生院)统筹基金支付92%,职工个人自付8%;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9%,职工个人自付11%;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6%,职工个人自付14%。
此外,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住院医疗费用,不设起付标准,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2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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